【环球华语2020年8月22日转自理财人生略有改动 】在大多伦多地区,曾经有多个同乡会团体以及妇女组织、戏剧艺术家协会、曲艺社、商会、媒体协会发生过内斗、分劽、双胞胎等现象。连口碑不错的加拿大华人同乡会联合总会最近也闹出了分裂的新闻。
加拿大华人同乡会联合总会,(以下简称同乡总会),成立于2011年,包括了中国29个省、直辖市在这里的同乡会团体,市级单位的社团还没资格。这29个同乡会的会长就是总会的当然理事,级别堪比“政治局委员”;总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七人共同主席,也就是“政治局常委”;这七人中包括了一名执行主席,姑且称其为“总书记”。总会的共同主席与执行主席由29名会长理事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为两年。执行主席不得连任,共同主席没有连任限制,总会还设有秘书长一职,配合执行主席的工作。
作为以服务大陆移民为宗旨的华人团体,同乡总会成立以来确实做了些有益社区的事,因而获得了尚好的口碑。但是即便这样一个反映还算不错的华人团体,只要碰上了权力相争或与利益挂钩的事,也难免会发生内哄、内斗、揭短,于是操纵选举、财务问题等平时不见曝光的内容也都冒了出来。
8月13日,在加拿大某中文网出现了一篇有关总会选举风波的文章。根据报道,有人指控同乡总会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有舞弊及操纵选举现像,而且还存在帐目不明的问题,爆料者更要求政府专业审计人员查账。对此,当事一方的总会执行主席予以了严词否认,声称不存在账目不清及操纵选举的问题。8月18日,内蒙、甘肃、重庆、贵州四个同乡会会长又发表联合声明,宣布退出同乡总会。
同乡总会换届选举起风波,现任执行主席成了被针对焦点,这里究竟谁是谁非,外人一时很难搞得清。不过加拿大是法制社会,既然有人向媒体报料作出指控,而且言之凿凿称账目不明,出于对社区及当事人负责,就应该努力列举证据,否则在旁观者眼中难免会成为公说公有理的糊涂账。
海外华人社团内斗不断,大部分华人早已见怪不怪,因此也懒理其中谁是谁非,有人更是抱着:“反正都没有好人”的想法看戏。其实华人生活在海外,成立互助团体并不是坏事,也的确有华人在遇到困难时,得到过自己社团的帮助。但是由于社区内有太多社团内哄的负面消息,以致于抵销了人们对好事的记忆,让人常常提起社团就不禁摇头。每当网上出现社团分歧与内斗新闻时,评论区内总是一面倒的冷嘲热讽,连句惋惜都没有。
加拿大华人仅一百多万,但华人社团就已超过了七千个,其中口气超大,以“全加”或者“联合会、总会”为名头的更是不下数百。这些社团中,有的货真价实、像模像样帮助同胞,每年还搞些活动、办个年会聚餐,有的则是孤家寡人就剩个名称,甚至连注册都懒得去做,只要名片印了会长或主席头衔,名字能上华文小媒就心满意足了。
由于内斗的劽变和新社团的持续涌现,目前加拿大华人社团的数字还在增长之中,不远的将来,突破一万大关也有可能。华人社区热衷于搞社团、争相当侨领,其原因究竟何在?难道真的有那么多热心人士愿意通过社团为华人同胞服务吗?根据一位名片上印了十几个头衔的社团专业户私下透露:出来搞社团,不管平时做些什么,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好处收益。他的体会是:其一,通过社团可以扩大人脉,为自己的诸如地产、理财、保险、贸易、物流等各种生意铺路。其二,搞个社团当上会长,将来回国时就容易被有关部门刮目相看、得到照顾、开拓商机。如果是省级或者联合总会级别的社团人士,被招待的等级也会相应提高。其三,通过搞社团,可以擦亮招牌、打响知名度,为将来作为华人参政铺路,还有机会被邀列席国内政协会议光宗耀祖。就凭这些好处,搞社团就非常值得。
海外华人搞社团并不需要政审、也没有领导批准,只要愿意抛弃低调做人的原则束缚,谁都可以出来拉个山头。但是搞社团毕竟不是种韭菜,真正想搞好,还是要花心思的,真正想做好一个侨领很不容易!
一、道德品行要高尚,做事要光明磊落;
二、有乐于奉献精神,不仅是时间的奉献,也要有金钱的奉献;
三、心胸宽阔,容纳各种不同意见的人,能把各路人马团结起来;
四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,令人信服;
五、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。
根据这五条,大多伦多的华人侨领,有多少能做到?
首先,搞社团必须具备真诚为同胞乡亲服务的情怀。可以肯定几乎所有社团人士都会讲自己搞社团是为了服务同胞、为了联谊大众、为了加中友好,但实际上真正这样做的人却凤毛麟角。有的人即便不是心怀鬼胎,也惴着小算盘。他们常常会在结帮内斗时说:你支持我,我上去后会照顾你的生意。在面临利益时,又想尽办法云遮雾罩暗中取利。华人社团负面消息那么多,社团人士缺乏纯粹的情怀是主因。动机那么复杂,怎么可能令天下太平?
其次,搞社团应该与政治脱钩,在华人社区无论同乡会、工商联、音乐艺术团体、戏剧曲艺协会、专业人士协会还是联合会、总会组织,他们都是以非政治性团体注册的,所以他们的功能是服务联谊同胞而不是政治。华人参政、议政是天经地义的事,作为社团也应该支持,但社团本身不是政治组织,不应该有任何党派色彩,不能成为政治工具。如果一个社团在加拿大卷入党派政治,成为某党的支部,还经常搞政治性签名请愿或者助选活动,对国外事宜又常常高调政治表态,这就有违非政治性团体的要求,很难得到社区成员的认同,路也走不远。
其三,完善章程,如果华人社团只是孤家寡人的草台班团体,有没有章程都无所谓,否则就无以规矩不成方圆。事实上,我们很多社团初创时,都是几人或十几人在某餐厅包间或某人家里或某办公室,吃个饭、喝杯酒、开个会就有了构思。因此在章程方面缺乏详细考虑,也根本不具备这方面的经验与能力。时至今日当社团做大,变成了有利可图的香馍馍时,矛盾也就应运而生了,口对鼻讲的争执也就出现了。这时无论谁提出修改章程,都会被认为在做对自己有利的事。社团章程不是万能,但却是非常必要,如果一个社团有完善的好章程,就可以在出现分歧时有章可依、依章而行。加拿大毕竟是民主社会,搞社团不能使用非民主社会的人治做法。
其四,社团领袖要能团结人,一个社团的健康与和谐,除了会长愿意付出之外,具备团结大多数人的气度也很重要。会长的付出是社团兴衰的重要因素,善于团结人、做事有包容心则是顺利运作的润滑剂。有的社团领袖虽然自己付出很多,但因为受劣质文化影响太深,还是习惯于唯我独尊、率性而为、缺乏沟通、一言堂、拉小圈子,这就难免为可能发生的矛盾内斗频添助燃剂。
加拿大华人社团多如牛毛,如果真心服务同胞的社团人士能有牛毛之多,那肯定是我们社区的大福气!但事实上,人们耳濡目染的却是一个又一个社团的内斗与分劽,一个又一个社团在内斗中“沦陷”。海外华人社团一再“沦陷”,其原因究竟是什么?无非就是这两个字“利益”!